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09280143651582432010904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280143651582432010904300007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1 |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
查看更多 |
2 |
赴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的,还需提交劳务经营公司出具的《关于办理内地劳务人员赴澳门证件的函》。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确认函件,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3 |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
查看更多 |
4 |
赴澳门随任的,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5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6 |
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居留、随任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进入许可。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需提交劳务经营公司出具的《关于办理内地劳务人员赴香港证件的函》。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7 |
赴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8 |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赴澳门居留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9 |
往来港澳通行证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受理 | 0.1工作日 | 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2 | 校对 | 0.1工作日 | 根据《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符合校对条件的,完成校对。 |
3 | 审批 | 0.5工作日 | 经人工审核、系统审核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审批。 |
4 | 制证 | 0.2工作日 | 经人工审核、系统审核符合制证条件的,予以制证。 |
5 | 办结 | 0.1工作日 |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发放赴港澳逗留签注。 |
- 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六楼公安大厅N区综合受理窗口
- 0515-83566193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3566095;监督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