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车辆被扣留后,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处理
盐都区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车辆被扣留后,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处理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编码 113209280143651582432100901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80143651582432100901400001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公告拍卖 1工作日 达到拍卖标准
办理地点
  • 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六楼公安大厅N区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3566232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3566095;监督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