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许可县内客运班线经营
盐都区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重新许可县内客运班线经营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2801436527014000118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8014365270140001180030002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已获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经营者)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查看更多
2

经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签章的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包括客车数量、类型等级、技术等级,聘用的驾驶员具备从业资格(获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经营者)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查看更多
3

经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签章的进站承诺,承诺在投入运营前,与起讫地客运站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4

经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签章的运输服务质量承诺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5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延续县内客运班线经营 1工作日 按照法定程序审批
办理地点
  • 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G区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199977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115089,8811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