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因从事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救助、抚恤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实施编码 | 11320928014365289X400051200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28014365289X400051200400001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1 |
抚恤申请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2 |
证明材料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人民调解员因从事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救助、抚恤 | 1工作日 |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窗口提交材料,或是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送达结果送达方式。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并且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办理地点
- 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G区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308613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3086115、8308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