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表彰在华侨捐赠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盐都区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鼓励和表彰在华侨捐赠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实施编码 1132092801436836714320844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801436836714320844001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华侨捐赠先进单位表彰推荐表(或“华侨捐赠先进个人表彰推荐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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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授权委托书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2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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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符合法律法规发证要求
2 审查 1工作日 符合法律法规发证要求
3 审批 0工作日 符合法律法规发证要求
办理地点
  • 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G区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8426902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116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