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苗种场(不含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盐都区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水产苗种场(不含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28562929401C400012002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8562929401C4000120029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苗种生产许可证申领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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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生产经营情况概况材料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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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申请 0工作日
2 受理 0工作日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 审查 1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并现场核实。
4 决定 0工作日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5 制证发证 0工作日
办理地点
  • 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G区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199968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585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