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盐都区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32082000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8562929401C4320820008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都区农业农村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8562929401C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G区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无特殊情况说明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先进事迹材料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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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表彰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审批结果样本 关于表彰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地方性法规】《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 》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1999689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338302
办理地点
  • 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G区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199968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338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