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责令改正
盐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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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0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责令改正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编码 11320928562941566D43210140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8562941566D432101400200001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 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综合服务窗口;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文化产业园C6栋4楼 监察科室 综合科室
咨询方式
  • 0515-8833574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