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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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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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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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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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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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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江苏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
材料类型 |
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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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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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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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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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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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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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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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3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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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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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第七条 对达到二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建设单位进行奖励。对在绿色建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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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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