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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

0

到现场次数 

7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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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22014374417M432011605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2014374417M432011605800002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http://218.94.78.90:8080/网上申报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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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根据变更情况提供工商部门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重新注册公司或公司买卖、转让等,提供法院判决书、资产转让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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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原许可证原件(正本或副本)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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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江苏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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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县(市、区)环保部门预审意见(公函及预审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公函:需明确出具是否同意上报的意见。现场检查表:如检查中存在问题,需附经环保部门出具的整改完成情况说明;法定代表人变更、单位名称或注册、经营地址名称变更人等不需要提供现场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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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变更受理 1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
办理地点
  • 滨海县港城路468号8楼滨海生态环境局大气与土壤环境科室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422710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9196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