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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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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0925014387656T4320116058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25014387656T432011605800002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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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商部门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变更证明材料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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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许可证原件(正本或副本)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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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事故应急预案及其备案意见 |
其他 | 必要 | 备案意见需经属地环保局盖章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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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盐城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企业需盖章、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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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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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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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6工作日 | 资料齐全进行受理 |
2 | 审查 | 0.3工作日 | 科室审查,符合要求的进行办理,不符合要求退回 |
3 | 办结 | 0.1工作日 | 经审查后符合要求的办结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服务专区F03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86153339;信件: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服务专区F03综合窗口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监督电话:0515—86269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