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建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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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实施编码 11320925014387840J400052300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5014387840J4000523004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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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婚姻状况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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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死亡证明(子女死亡的)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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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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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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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收养证(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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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户口簿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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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个人申请-村镇审核-县级审核 1工作日 按照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审核公示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
办理地点
  • 建湖县人民南路908号(建湖县卫健委南楼811室),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4号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8621251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投诉 0515-86214466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15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