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建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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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实施编码 11320925014387840J400052300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5014387840J4000523005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收养证(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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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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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户口簿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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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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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死亡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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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江苏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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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婚姻状况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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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残疾证(子女伤残的)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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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个人申请 0.5工作日 按照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2 村级镇级县级审核 0.5工作日 按照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办理地点
  • 建湖县人民南路908号(县卫健委南楼811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4号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621251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投诉 0515-86214466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15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