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省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和获得工业信息化领域省部级以上技术进步相关荣誉企业的奖励(县级行使)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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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实施编码 | 11320925014388149X43208070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25014388149X432080700200003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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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省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和获得工业信息化领域省部级以上技术进步荣誉企业的奖励的法定符合评选范围及标准要求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其他 | 3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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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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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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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工作日 | 对国家、省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和获得工业信息化领域省部级以上技术进步相关荣誉企业的奖励申请材料受理 |
2 | 审查 | 0.5工作日 | 对国家、省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和获得工业信息化领域省部级以上技术进步相关荣誉企业的奖励进行材料审查 |
3 | 奖励 | 0.5工作日 | 对国家、省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和获得工业信息化领域省部级以上技术进步相关荣誉企业进行奖励 |
办理地点
- 建湖县湖中南路6号工业和信息化局418室(县行政中心东楼4楼);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生服务区D05综合窗口(可咨询)
咨询方式
- 0515-8623120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212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