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管民办学校修改章程的备案
建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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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县管民办学校修改章程的备案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编码 11320925MB1978529T432100500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5MB1978529T432100500600002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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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的章程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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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 审查 0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第五十三条 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四条 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3 审批 1工作日 符合条件予以审批,不符合条件告知其理由,予以整改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企业开办专区H08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615332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0693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