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基本编码 | 000733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0000144069762300073300300002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扬州市体育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10000144069762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2号楼A厅2号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志愿服务精神和良好道德素养,遵纪守法; (三)热心全民健身事业,正在开展或准备开展经常性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以下简称志愿服务); (四)接受有关组织和单位的管理,承担指派的工作任务; (五)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相应等级的培训,考核合格; (六)所传授的体育项技能标准要求的,应当参加该体育项目的培训并达到标准。 二、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条件: (一)获得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累计(以工作注册为准)开展志愿服务两年以上; (二)基本掌握体育健身和竞赛的理论与方法,能够承担一项体育健身技能的传授和指导工作; (三)基本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熟悉全民健身工作的特点,能够承担基层全民健身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总结工作; (四)在社区(行政村)、单位开展志愿服务产生良好效果和影响; (五)具有指导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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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参加继续培训、工作交流和展示活动的证书或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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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体育专业学历、体育教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优秀运动员资质证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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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所在单位或体育组织的推荐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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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申请晋升的,需提交原技术等级证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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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单项体育协会对申请人所传授的体育项目有技能标准要求的,需提交该体育项目的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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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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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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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级社会指导员资料审核 | 90工作日 | 相关规定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5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无 | 审批结果名称 |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二级证书 |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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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6号)第十四条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协会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标准,批准授予相应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一)县级体育主管部门批准授予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二)地(市)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省级协会批准授予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三)省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全国性协会批准授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四)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授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051487338170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73381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