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电信网单位使用千层号、百层号码号资源纠纷裁决
江苏省

0

到现场次数 

1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专用电信网单位使用千层号、百层号码号资源纠纷裁决
事项类型 行政裁决 基本编码 3209070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00000720585406E232090700200001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100000720585406E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窗口A19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自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收到专用电信网单位的协商要求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申请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协调。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2003年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修正) 第十七条第三款:“自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收到专用电信网单位的协商要求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申请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协调。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组织专家公开论证,并作出是否允许专用电信网单位使用千层号、百层号码号资源的决定。”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http://218.94.106.239:10011/app/directorEmail/index.html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http://218.94.106.239:10011/app/directorEmail/index.html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要求电信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裁决; 义务:接受电信主管部门的协调与裁决。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窗口A19号
咨询方式
  • http://218.94.106.239:10011/app/directorEmail/index.html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http://218.94.106.239:10011/app/directorEmail/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