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作业证办理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基本编码 | 00101500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00609200101500600001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收费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0000140000609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B07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受理条件:
根据《测绘工作证管理规定》(国测法字〔2004〕5号)第二条规定,测绘外业作业人员和需要持测绘作业证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测绘人员)应当领取测绘作业证。进行外业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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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办证申请,并确认各种报表及各项手续完备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测绘作业证》的审核发证工作。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测绘作业证 |
审批结果样本 | 测绘作业证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国测法字〔2004〕5号)第三条:国家测绘局负责测绘作业证的统一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作业证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将测绘作业证的受理、审核、发放、注册核准等工作委托市(地)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一条: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
- 增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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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人员进行外业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电话:025-86590344;邮寄: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邮编210017;网上咨询地址:http://zrzy.jiangsu.gov.cn/互动交流咨询建言。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行风监督电话: 025-86599768;纪检监督电话:025-86599760.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领证单位必须如实反映领证人员情况,严格执行领证规定,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并对领证人员的真实情况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