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际组织、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海洋观测资料和成果审批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320115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00609232011500100001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中介服务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0000140000609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B06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符合行政许可法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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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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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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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3 |
经办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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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4 |
申请函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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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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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1工作日 |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1.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出具材料补正告知书。 3.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 |
2 | 审查 | 3工作日 | 根据《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许可决定。 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
3 | 征求本级政府及有关军事机关意见 | 3工作日 | 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许可决定。 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
4 | 决定 | 1工作日 |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 1、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出具批复。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8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关于同意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海洋观测资料和成果的批复 |
审批结果样本 | 关于同意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海洋观测资料和成果的批复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5号)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国际组织、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海洋观测资料和成果;确需提供的,应当报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或者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批准;有关海洋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其中涉及军事秘密的,还应当征得有关军事机关的同意。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电话:025-83666206、025-86599885;邮寄: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B06窗口或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邮编210017;网上咨询地址:http://zrzy.jiangsu.gov.cn/互动交流咨询建言。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25-86599768,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邮编210017;网上咨询地址:http://zrzy.jiangsu.gov.cn/厅长信箱或互动交流举报信箱。;监督投诉电话:12345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无 |
办理地点
-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B06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25-83666206、025-86599885;邮寄: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B06窗口或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邮编210017;网上咨询地址:http://zrzy.jiangsu.gov.cn/互动交流咨询建言。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25-86599768,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邮编210017;网上咨询地址:http://zrzy.jiangsu.gov.cn/厅长信箱或互动交流举报信箱。;监督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