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有关人类遗传资源
基本信息
不收费
事项类型 | 行政强制 | 中介服务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03784232030600100001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0000140003784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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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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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现场检查;(二)询问相关人员;(三)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四)查封、扣押有关人类遗传资源。
- 增补依据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电话:025-83231865 邮箱:js_ycb@163.com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025-83231865 邮箱:js_yc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