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72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0394R200017200100001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此事项无中介服务机构 |
实施主体 |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000014000394R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药监局窗口 | ||
办理时间 | 春夏季(3月1日~9月3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秋冬季(10月~2月):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生产场地,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三)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生产设施设备且布局合理,空气净化、水处理等设施设 (四)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五)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相适应,能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六)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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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佐证材料(土地所有权证书、房产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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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质量安全负责人简历 |
空白表格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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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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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4 |
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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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5 |
企业关于申请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
空白表格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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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施工装修说明(包括装修材料、通风、消毒设施)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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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不同类别的产品需分别列出)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有工艺相同但类别不同的产品共线生产行为的,需提供确保产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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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许可部门要求的相 关资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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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厂区总平面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及生产车间(含各功能车间布局)、检验部门、仓库的建筑平面图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须标明人流、物流走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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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递交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签订的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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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11 |
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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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生产设备配置图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生产设备配置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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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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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生产环境条件和生产用水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当是由经过国家相 关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1年内的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至少应包括:(1)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测报告;(2)生产车间环境检测报告;(3)生产车间和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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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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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审查决定 | 30工作日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内容审查,并做出决定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
审批结果样本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
- 设定依据
-
《化妆品卫生监管条例》(卫生部令第3号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第五条 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电话:12345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3273687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化妆品生产企业 |
行政复议 | |
部门 | 江苏省人民政府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电话 | 无 |
地址 | 无 |
网址 | 无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电话 | 无 |
地址 | 无 |
网址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