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试验鉴定
江苏省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001020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0140004235200102000300001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0000140004235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同级授权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农业农村厅A20窗口;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97号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第十一条 申请农机鉴定的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合格产品; (二)有一定的生产批量; (三)列入农机鉴定产品种类指南; (四)实行强制性认证或者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还应当取得相应的证书; (五)申请前五年内,未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和第三十条的规定。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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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注销 13工作日 第十一条 申请农机鉴定的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合格产品; (二)有一定的生产批量; (三)列入农机鉴定产品种类指南; (四)实行强制性认证或者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还应当取得相应的证书; (五)申请前五年内,未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和第三十条的规定。
2 首次申请 1工作日 第十一条 申请农机鉴定的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合格产品; (二)有一定的生产批量; (三)列入农机鉴定产品种类指南; (四)实行强制性认证或者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还应当取得相应的证书; (五)申请前五年内,未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和第三十条的规定。
3 变更 1工作日 第十一条 申请农机鉴定的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合格产品; (二)有一定的生产批量; (三)列入农机鉴定产品种类指南; (四)实行强制性认证或者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还应当取得相应的证书; (五)申请前五年内,未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和第三十条的规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审批结果样本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十六条“农业机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可以委托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对其定型生产或者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进行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作出技术评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应当公布具有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农业机械产品的检测结果,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选购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信息”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25-83666318;025-86415008
监督投诉方式 025-86224786
办理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农业农村厅A20窗口;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97号
咨询方式
  • 025-83666318;025-86415008
监督投诉
  • 025-86224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