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台农业合作创业园批准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基本编码 | 320720007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04235232072000700001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0000140004235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农业农村厅A20窗口;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农林大厦1203室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1、有对台农业合作基础(总体规划范围内有6家以上台资农业企业,核心区内达到3家以上)。2、有独特的苏台农业合作优势,3、有较完备的基础设施。4、有科学合理的总体发展规划。5、有完善的管理体制。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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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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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1工作日 | 1.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 |
2 | 核准 | 8工作日 | 1.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律的要求; 2.需要核实的,应当核实相关材料。 |
3 | 决定 | 1工作日 |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关于同意设立苏台**合作创业园的批复 |
审批结果样本 | 关于同意设立苏台**合作创业园的批复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范性文件】《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苏台交流合作的意见》(苏发〔2010〕15号) 要求按照功能完善、政策优惠、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管理高效、服务优质的要求,加快推进苏台农业合作平台建设。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25-83666318;025-86263223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62247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