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复审)
江苏省

0

到现场次数 

6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复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05010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014000773B200010501000002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此事项无中介服务机构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江苏省教育厅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000014000773B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610办公室;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11号)第十八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负责国家课程教材的初审、审定,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地方课程教材审定。”《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第八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地方课程教材规划、开发、审核和管理。”第十九条 :“新编教材和根据课程标准变化修订的教材,审核一般分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待复审的样书

申请人自备 6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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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江苏省中小学地方教材初审通过通知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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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江苏省中小学课程地方教材审定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其他 5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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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0工作日 申请人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 受理申请
2 对受理教材进行审查 20工作日 对受理教材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
3 下发初审结果通知书 10工作日 下发初审结果通知书 初审结果通知书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江苏省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结果通知书
审批结果样本 江苏省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结果通知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11号)第五条:教材的编写、审定,实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两级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国家课程教材的编写和审定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地方课程教材的编写和审定管理。第十三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负责国家课程教材的初审、审定,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地方课程教材的审定。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负责地方课程教材的初审和审定;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授权或委托,承担有关国家课程教材的初审工作。第十八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负责国家课程教材的初审、审定,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地方课程教材审定。”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电话:025-83335679;025-83335061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25-83335134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教材编写者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610办公室;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电话:025-83335679;025-8333506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25-83335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