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级普通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
江苏省

0

到现场次数 

4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省级普通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00080500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014000773B200080500800003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江苏省教育厅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000014000773B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上级委托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1404办公室,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受理条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第六条通过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少先队员、先进集体等活动,为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让他们从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完成评选表彰 工作。"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完成评选表彰 工作。"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表彰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审批结果样本 关于表彰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 第六条通过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少先队员、先进集体等活动,为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让他们从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证书丢失是否可以补办?
答:
证书丢失不可以补办。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5-83335604,83335061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25-83335134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各高校报送推荐省表彰的“三好 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1404办公室,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5-83335604,8333506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25-83335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