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基本编码 | 32080501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0773B232080501100001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基层推荐、专家评议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江苏省教育厅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000014000773B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1305办公室,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 服务对象: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 受理条件: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办法》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在理论上有建树,在学术上有创新,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 2.在解决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实际问题上有突破,为促进教学和科研发展提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提升培养质量、提高教学效果。 3.具有较强的理论前沿性、学术创造性和实践应用价值,对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促进科技进步、服务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问题发挥显著作用,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各类别项目申报具体条件按当年工作通知执行。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1 |
申报表 |
其他 | 6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2 |
荣誉证书 |
其他 | 6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3 |
研究成果 |
申请人自备 | 6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4 |
推荐人员名单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5 |
推荐工作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个人或单位申请 | 20工作日 | 无 |
2 | 设区市或所在高校推荐 | 20工作日 | 无 |
3 | 成果公开展示 | 5工作日 | 无 |
4 |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 | 15工作日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证书、省教育厅关于公布XXXX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
- 设定依据
-
【规范性文件】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表彰奖励项目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苏教人〔2016〕6号) 根据省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省教育厅申报项目的复函》(苏创组办函〔2015〕1号),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全省教育系统表彰奖励项目保留3项,分别为: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 【规范性文件】省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省教育厅申报项目的复函》(苏创组办函〔2015〕1号), 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全省教育系统表彰奖励项目保留3项,分别为: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咨询电话:025-83335135,83335061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25-83335134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