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
江苏省

0

到现场次数 

6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32080501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014000773B232080501100001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基层推荐、专家评议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江苏省教育厅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000014000773B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1305办公室,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 受理条件: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办法》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在理论上有建树,在学术上有创新,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 2.在解决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实际问题上有突破,为促进教学和科研发展提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提升培养质量、提高教学效果。 3.具有较强的理论前沿性、学术创造性和实践应用价值,对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促进科技进步、服务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问题发挥显著作用,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各类别项目申报具体条件按当年工作通知执行。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申报表

其他 6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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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荣誉证书

其他 6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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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成果

申请人自备 6份 必要

查看更多
4

推荐人员名单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5

推荐工作报告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个人或单位申请 20工作日
2 设区市或所在高校推荐 20工作日
3 成果公开展示 5工作日
4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 15工作日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证书、省教育厅关于公布XXXX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范性文件】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表彰奖励项目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苏教人〔2016〕6号) 根据省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省教育厅申报项目的复函》(苏创组办函〔2015〕1号),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全省教育系统表彰奖励项目保留3项,分别为: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 【规范性文件】省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省教育厅申报项目的复函》(苏创组办函〔2015〕1号), 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全省教育系统表彰奖励项目保留3项,分别为: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同一成果是否可以兼报不同类别奖项?
答:
同一研究成果在同一评选年度内只能申请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不得兼报。
问:
已获其中任一类奖项的成果,是否可再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其他类奖项?
答:
已获其中任一类奖项的成果,不得再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其他类奖项。已获某一类一等奖以下奖项,如无重大创新成果,不得重复申报该类更高一级奖项。
问:
我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周期是什么?
答:
评选周期是2年。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咨询电话:025-83335135,83335061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25-83335134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1305办公室,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咨询电话:025-83335135,8333506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25-83335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