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1100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0802N200011100400001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江苏省民政厅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000014000802N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28、C29省民政厅窗口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春夏季(3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秋冬季(10月~2月):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依据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有关规定,并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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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理(董)事会会议纪要》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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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2 |
章程修订说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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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3 |
《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4 |
修改后的章程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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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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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1工作日 |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暂行例》相关规定,对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后同意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 | 收件通知书 |
2 | 审查 | 4工作日 |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 审查同意 |
3 | 决定 | 3工作日 |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 章程核准通知书 |
4 | 送达 | 1工作日 |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准予社会组织章程核准通知书》 | 送达回证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9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社会组织章程核准通知书》 |
审批结果样本 |
《社会组织章程核准通知书》 ![]()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25-83666116 025-83666117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3669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