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的奖励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基本编码 | 0008090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10474200080900200001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形式 | 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江苏省公安厅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0000140010474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办理地点 | 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号江苏省公安厅C楼417室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1月1日-2月2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3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10月1日-12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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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安员奖励审批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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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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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奖励证书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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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第七条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2583526409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3526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