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受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认定(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基本编码 | 32070700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696785044Q232070700500001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000696785044Q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4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一)一般在1840年以前开始生产; (二)主要使用自然或者传统的原材料; (三)以传统工艺和手工制作为主; (四)在一定区域内生产,并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 (五)具有实用价值或者欣赏价值。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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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传统工艺美术品种证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本材料无固定格式,申请人自行编制 |
查看更多 | |
2 |
所在省辖市推荐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本材料无固定格式,申请人自行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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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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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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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15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2 | 审查 | 30工作日 | 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
3 | 上报 | 15工作日 | 审查决定后报省政府批准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文件 |
审批结果样本 | 文件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 第八条 受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在1840年以前开始生产; (二)主要使用自然或者传统的原材料; (三)以传统工艺和手工制作为主; (四)在一定区域内生产,并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 (五)具有实用价值或者欣赏价值。 第九条 受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经省传统工艺美术评审鉴定委员会评审鉴定后,由省工艺美术行政主管部门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电话:025-69652649,025-83666320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69652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