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
江苏省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320707010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696785044Q232070701000001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000696785044Q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4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1、产品符合《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 2、企业生产规模、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江苏省墙体材料产业发展导向》; 3、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并经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换证)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按表格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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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报主体承诺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按范本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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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资质的检测(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抽检型式合格检测(验)报告

其他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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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和生产工艺流程简介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内容要求: 一、企业经营基本情况介绍(含企业性质、占地、厂房、投资、及大概经营情况) 二、生产工艺流程 本材料无固定格式,申请人自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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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烧结类产品应当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验)机构出具的掺量检测报告;蒸压类产品应当提供压力容器登记卡、检验合格证;装配式预制混凝土墙板(体)生产企业应当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其他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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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省外企业应当提供所在省(市)的认定证书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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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1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
2 审查 5工作日 符合法定要求
3 材料复核 4工作日 符合法定要求及相关条件
4 公示 5工作日 公示7天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在规定或承诺的办结时限内,经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认定证书
审批结果样本 认定证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十五条 墙体材料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规划指导,按照规定职责对墙体材料生产、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工作,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如何填写申请表?
答:
要求申请表内容填写无遗漏。 其中单机单班产量、年生产能力、上年实际产量的填写单位分别是:烧结类为标准砖万块,混凝土砖、砌块为万立方米,板材为万平方米; 其中主要设备型号中混凝土砌块(砖)类应注明成型主机功率、自动配料设备、养护方式(自然养护为场地面积,单位为亩)。加气混凝土企业应填写蒸压釜压力容器的规格和数量以及切割机的规格。烧结类填写窑炉规格和数量、制砖机规格和数量。其他产品应填写主要关键设备的规格及数量。
问:
如何填写产品及规格种类?
答:
产品名称以产品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命名。新产品一般根据原料和产品属性命名,不应以功效命名,例如节能灯是俗称,产品的正式名称为“紧凑型三基色电子荧光灯”。规格种类按照产品标准中的强度或密度等分类填写。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025-69652910,025-83666320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69652919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4窗口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号码:025-69652910,025-8366632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6965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