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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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0007310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MB151840XJ200073100200003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000MB151840XJ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A07、A10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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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仅需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的提供)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

注: 1.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申请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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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申请人向行政许可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2 决定 1工作日 依据法定条件,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登记通知书
审批结果样本 登记通知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答:
请搜索江苏政务服务网,注册后登录,按部门找到省市场监管局,点击该办理事项,参考其中的材料清单。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25-83666111、025-83666103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3666110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办理地点
  •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A07、A10窗口
咨询方式
  • 025-83666111、025-8366610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366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