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评价认可
江苏省

0

到现场次数 

3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评价认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32070701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MB1G01800H232070701100001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现场勘验、专家评审。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江苏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000MB1G01800H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1楼A14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1、申请评价企业具备相应级别的船舶建造基本条件,并列入地方规划; 2、申请评价企业应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岸线、土地等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3、申请评价企业主动贯彻《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3000-2019); 4、经所在市工信局初审上报。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江苏省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报告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申请评价单位需按《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3000-2019)的章节,将评价材料分类整理成九章,并装订成册。从材料性质分为申请单位根据《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3000-2019)整理的材料和相关现场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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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江苏省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按表格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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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其他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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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财务报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无固定格式,申请人自主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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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生产经营情况(包括已经生效的手持订单情况)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无固定格式,申请人自主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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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企业基本情况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无固定格式,申请人自主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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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所在市工信局申请文件

政府部门核发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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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3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xx公司通过x级x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的批复
审批结果样本 关于xx公司通过x级x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的批复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范性文件】《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 第三章第二条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建成违规产能的规范管理,工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25-69652872,025-83666320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69652897,025-12345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1楼A14窗口
咨询方式
  • 025-69652872,025-8366632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69652897,025-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