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改善项目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基本编码 | 32081800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8101439656074320818004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东台市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810143965607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中心交通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在改善项目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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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改善项目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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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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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结果名称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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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7年第25号) 第十条 在改善项目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东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0515-85275200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东台市纪委监委第九纪监组0515-69891721;监督投诉电话: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