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0902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81014396720E4000109026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东台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81014396720E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公安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一)合法、固定经营场所、设施证明材料,与居民住宅属于同一建筑、平房院落,需要共用门户和通道的,还应当提交所有住户同意共用的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件,以及无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从业限制情形的保证书;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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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证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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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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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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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交材料 | 1工作日 | 根据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规定,公章刻制业属于限制准入类行业,要做好宏观调控,合理布局,各县(市、区)前一年度新设市场主体5000家以下的,设立公章刻制经营单位不得超过2家,新设市场主体每递增3000家,可增设1家。 | 根据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规定,公章刻制业属于限制准入类行业,要做好宏观调控,合理布局,各县(市、区)前一年度新设市场主体5000家以下的,设立公章刻制经营单位不得超过2家,新设市场主体每递增3000家,可增设1家。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特种行业许可证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37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85298240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5298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