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受理易制毒化学品相关许可申请
东台市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停止受理易制毒化学品相关许可申请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0903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014396720E4321009037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停止受理其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购买许可申请。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东台市公安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81014396720E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东台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公安窗口;东台市广场路2号东台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及各派出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材料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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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期限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期限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停止受理易制毒化学品相关许可申请决定书
审批结果样本 停止受理易制毒化学品相关许可申请决定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对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停止受理其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购买许可申请。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515-85298272;0515-85298213;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5298271;0515-85298273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东台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公安窗口;东台市广场路2号东台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及各派出所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85298272;0515-8529821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5298271;0515-85298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