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因从事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救助、抚恤
东台市
人民调解员因从事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救助、抚恤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基本编码 00051200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01439675514000512004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东台市司法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810143967551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 第十六条 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联系电话:0515-8521648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521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