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东台市
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32081200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01439675514320812005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东台市司法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810143967551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 对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联系电话:0515-8521397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521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