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1701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81014396798E4000117011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公示现场核查 | 中介服务 |
实施主体 | 东台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81014396798E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同级委托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1、 申请报告或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必备) ;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历史项目及自有用地建设项目提供)(选择性材料);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等文件(选择性材料,在自有用地上进行改建扩建的项目提供); 4、 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必备) ; 5、 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必备材料,包括拟建工程的总平面图、建筑单体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并通过“多图联审” 取得施工图预审意见,工业项目不经过“多图联审”),提供设计单位联系电话机设计员身份证号码; 6、 平面位置定位图(必备,由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测绘绘制2000坐标系); 7、 民防主管部门审批意见(选择性材料,属于新建民用建筑的项目必须提供,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平台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进行并联审批的,无需提供); 8、 绿色建筑主管部门审查意见(选择性材料,属于新建民用建筑的项目必须提供); 9、地名审查意见(选择性材料,需要命名的住宅区、城镇道路或者大型建筑物群);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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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受理 | 1工作日 | 行政许可科窗口受理—建设规划办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批准。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工程规划许可证 |
审批结果样本 | 工程规划许可证 |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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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051568000324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680006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