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东台市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32086402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014396798E4320864029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东台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81014396798E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同级授权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生态公益林建设、管护工作成绩突出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材料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对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1工作日 1、申报;2、审核;3、核发奖励证书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无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生态公益林的义务,有权检举和制止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行为。 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5211367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5211367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521136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5211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