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基本编码 | 32102501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8101439742414321025012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东台市应急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810143974241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应急管理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受理条件:
备案材料齐全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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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受理 | 0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 |
2 | 备案 | 1工作日 | 盖章生效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不包含依法进行专家评审、补正材料、检查整改等所需的时间。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其他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 第二十五条 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黑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的采购、销售记录,应当自购买或者销售之日起3日内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68000234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9561526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法律】《行政许可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