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火药、引火红批发企业采购、销售记录备案
东台市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黑火药、引火红批发企业采购、销售记录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2501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01439742414321025012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东台市应急管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810143974241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应急管理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受理条件:

    备案材料齐全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采购、销售记录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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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备案 1工作日 盖章生效
2 受理 0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不包含依法进行专家评审、补正材料、检查整改等所需的时间。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其他
审批结果样本 其他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 第二十五条 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黑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的采购、销售记录,应当自购买或者销售之日起3日内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515-68000234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89561526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法律】《行政许可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应急管理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68000234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8956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