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东台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4006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014397678X4000114006001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东台市行政审批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81014397678X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 政务中心二楼 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E28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受理条件:

    (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三)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专职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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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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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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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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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工作日 申请材料当场提交,有错误当场更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受理或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2 审查 1工作日 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结合相关法规进行审查。 提出审查意见
3 证书发放 0工作日 结合省人社厅意见和相关法律进行审批,发放证书。 发放证书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审批结果样本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5270096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5275270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5275270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 政务中心二楼 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E28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527009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5275270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5275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