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超限机动车辆、履带车、铁轮车等需要经过城市桥梁
东台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同意超限机动车辆、履带车、铁轮车等需要经过城市桥梁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1705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014397678X4321017056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东台市行政审批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81014397678X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 政务中心二楼 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E01-E02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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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超限车辆过桥通行方案

空白表格 暂无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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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审核、办结 1工作日 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无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1996年第198号)   第二条 本条例所指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十八条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规章】《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   第十六条 超限机动车辆、履带车、铁轮车等需经过城市桥梁的,在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前,应当先经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后,方可通行。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515-68000320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515-85275270;举报邮箱:dttzjs513@163.com;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 政务中心二楼 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E01-E02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6800032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515-85275270;举报邮箱:dttzjs51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