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基本编码 | 320820011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81561831381U432082001100001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 实施主体 |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81561831381U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农业农村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6:30 |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本地区农药管理工作和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获得群众广泛认可。2、近五年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舆情。先进个人: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勇于担当、敢于创新、攻坚克难,组织或参与农药研发、推广和监管管理,在推动本地区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中成绩突出,获得广泛认可。2、近五年内个人无违纪违法情形,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且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办理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 1 |
主要先进事迹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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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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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行政奖励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发布)(2017年2月8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生产、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推进农药专业化使用,促进农药产业升级。 对在农药研制、推广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 咨询方式 | 0515-68000227 68000230 |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68961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