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奖
基本信息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基本编码 | 320820013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81561831381U432082001300001 | 行使层级 | 县级 |
部门信息
| 实施主体 |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81561831381U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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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 第八条 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技推广法>办法》 第二十八条 在推广农业科技成果,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对在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在普及农业科学知识,培训农业技术人才,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行政主管给予表彰与奖励。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0515-68000227 6800023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6896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