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参保登记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基本编码 | 32103600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81MB15059089432103600400002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东台市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81MB15059089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医保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参保单位的职工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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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活就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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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2 |
在职职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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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行政法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规范性文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苏办〔2019〕47号) 第三条第(八)项(八)负责全省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省一体的医疗保障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管理在宁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工作,承办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服务工作。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85222190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52226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