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离婚证
沛县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补领离婚证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000711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322014084241U400071100300004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沛县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322014084241U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沛县新城区汉邦路10号卫生监督所一楼112室(政务服务中心西门向南80米路西)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春秋冬季(10月1日至次年7月1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1、当事人常住户口在本辖区,或原办理该离婚登记的机关在本辖区; 2、当事人与对方依法登记离婚,双方至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原离婚证遗失或损毁,或因原离婚证与现有身份证信息不符申请换证; 3、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等材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身份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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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户口簿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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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两张两寸近期免冠照片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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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离婚档案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材料蛤
2 发证 0工作日 材料齐全
3 审核 0工作日 材料齐全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
审批结果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516-89658539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6-89635674
办理地点
  • 沛县新城区汉邦路10号卫生监督所一楼112室(政务服务中心西门向南80米路西)
咨询方式
  • 电话:0516-8965853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6-89635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