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县区学校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表彰
沛县

0

到现场次数 

9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本县区学校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表彰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00080500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322014084663T400080500700002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基层推荐、专家评议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沛县教育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322014084663T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汉邦路5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教育局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春秋冬季(10月1日至次年7月1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 受理条件:

    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立德树人或学生德育工作中成绩突出、成效显著。具体见各地通知要求。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荣誉证书

其他 6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先进事迹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6份 必要

查看更多
3

申报表

其他 2份 必要

查看更多
4

申报表

其他 6份 必要

查看更多
5

推荐人员名单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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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推荐工作报告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申请 0.2工作日 提供支撑材料
2 审核 0.5工作日 组织审核材料
3 办结 0.2工作日 发证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证书
审批结果样本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证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教基[1998]4号,教育部令第30号修正) 第三十二条 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 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 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表彰奖励和督导评估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高中阶段评选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可获得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资格。对德育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要进行表彰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6-89618383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6-68867686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汉邦路5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教育局窗口
咨询方式
  • 0516-8961838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6-68867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