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物流经营许可
沛县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交通物流经营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320118101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32201408508454320118101001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沛县交通运输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3220140850845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沛县汉邦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东二楼交通综合窗口1-6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春秋冬季(10月1日至次年7月1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运输车辆、货运站房、仓储场地、停车场地和设施; (三)具有一定营运范围的货物集散、分拨网络; (四)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具备交通物流经营信息化管理能力; (六)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业务操作规程;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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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业务操作规程。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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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具备交通物流经营信息化管理能力证明文件;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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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证书;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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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货物集散、分拨网络证明文件;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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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经营场所以及运输车辆、货运站房、仓储场地、停车场地和设施等证明文件;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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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营业执照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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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1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五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无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十七条 从事交通物流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在设区的市城区范围内从事交通物流经营的,应当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运输车辆、货运站房、仓储场地、停车场地和设施; (三)具有一定营运范围的货物集散、分拨网络; (四)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具备交通物流经营信息化管理能力; (六)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业务操作规程;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6-68868977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6-89687667
办理地点
  • 沛县汉邦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东二楼交通综合窗口1-6号
咨询方式
  • 0516-6886897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6-89687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