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运输通行证核发
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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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放射性物品运输通行证核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09030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38201409815XF4000109030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邳州市公安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38201409815XF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专区综合窗口17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企业、法人代表提供手续合法、齐全。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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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放射性物品运输通行证核发 1工作日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是否核发通行证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放射性物品运输通行证
审批结果样本 放射性物品运输通行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2009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562号)第三十八条: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配备押运人员,使放射性物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通过道路运输核反应堆乏燃料的,托运人应当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通过道路运输其他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报启运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商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制定。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办公时间?
答: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时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6-86253003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投诉
办理地点
  • 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专区综合窗口17号窗口
咨询方式
  • 0516-8625300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