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核定
洪泽区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核定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320714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829014341463H4320714001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829014341463H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淮安市洪泽区微山湖路政务服务中心(洪泽区政府大楼北侧)一楼C05-C29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14:30-17: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1.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 2. 丧失中国国籍离境、外国人离境; 3. 港澳台居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离开内地; 4. 已在异地领取基本养老金; 5. 死亡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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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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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永居国护照、永居国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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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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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社会保障卡/银行卡信息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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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领取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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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结算单
审批结果样本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结算单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36号令) 第二十三条 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但未具备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条件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照本人1996年1月1日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2个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条件的,应当办理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发给生活费。 第十八条 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 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三) 缴费年限15年以上,或者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6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在10年以上。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领吗?
答:
有法定继承人继承,一次性支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7-87281654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7288408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根据业务需要提供办相关材料,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
  • 淮安市洪泽区微山湖路政务服务中心(洪泽区政府大楼北侧)一楼C05-C29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7-87281654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7288408